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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系实训室使用学生守则

时间:[2016-03-15]  来源:

1.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践课教师的安排在指定实训室进行实训。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实训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

2.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内容,进入实训室需着工作服(护士装)。

3.进入实训室后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翻动与实训无关的物品;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4.严禁在实训室内玩手机,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该科成绩降等,第三次该课程成绩为不及格。对于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交由系(部)进行违纪处理。

5.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6.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地向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否则责任自负。

7.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涂乱画,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损坏仪器需照价赔偿,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的行为以及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8.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9.下课前应正确操作关闭仪器设备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板凳摆放整齐。负责卫生值日的同学要整理实训室至物品整洁、卫生良好状态,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10.使用实训室的班级有两次卫生检查不合格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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